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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誤解市府編列首長座車租賃 市府:不犯前市府有疑慮之使用、回歸預算精神編列
發布日期:112-11-02   類別:澄清專區

有關議員提及市府明年度編列「災害防汛指揮及禮賓公務使用公務車租賃案」似有疑義,並有誤解浪費公帑之情事。行政處表示,該筆預算於許多縣市皆有相同的科目編列,實屬合理合規之預算,並無特別不同;行政處指出,市府首長公務行程緊湊,需接待外賓及參加各種公開行程,如遇颱風或天災時之勘災、擔任救災總指揮等執行重要公務,基於行程需求及安全考量,依據中央政府購置及租賃公務車輛作業要點第9點,租賃公務車以為公務使用,完全合於規定。
 
至於,議員所提林智堅前市長所使用之公務車(Toyota Previa車款),質疑市府為何不直接沿用其「首長座車」,質疑市府浪費公帑云云。行政處表示,議員或許還不了解這輛車之始末及脈絡,市府藉此機會說明,行政處指出,林智堅前市長所使用的座車,其實為新竹市消防局於104年6月18日利用災防預算科目購置的「特種車輛」,但卻直接供林前市長座車使用,後來因有新聞報導、外界質疑「某縣市政府災防特種車提供首長座車使用」之疑義,引起諸多討論,前市府才緊急辦理消防局移撥程序給市政府,後續仍供林前市長座車使用。
 
行政處說明,亦即林前市長使用特種車為首長座車,其預算來源實為消防局災防預算科目所採購,原則上理應用於救災防護等功能,雖後來移撥合於規定,但觀感及使用上仍有疑慮,故市府今年編列首長座車租賃預算與其他縣市政府租賃首長座車相同方式,合於法令、避免爭議的編列於明年正規預算當中,提送議會審查,不但尊重議會並合情合宜,也不讓首長使用座車有所疑義。
 
又,議員亦提出有關兩名司機之編列似有重複編列疑義,行政處表示,這一點也請議員仔細檢視預算,恐怕也誤解了!行政處說明,市府正式編制駕駛職缺因111年兩名司機移撥至他機關,然聘僱正式職缺駕駛須具備工級人員之身分,112年改以臨時人員方式任用較具彈性,總人員數並未變動,事實上,行政處庶務科整體人事費較112年減少約620萬元,其中就是包含減少了2名駕駛編制,而改以臨時人員方式任用(編列112萬6千元),亦即,經費除考慮明年統一調薪外,並無明顯增加,更無重複編列之情事,還請議員明察。
 
最後,有關議員臉書提及看不到市府的施政藍圖,市府行政處提醒,市府施政藍圖已於發送議會的施政報告簡報第二頁就有「五大核心價值、十大施政策略」整體藍圖之說明,施政報告也將上網公開,歡迎議員再檢視市府施政藍圖,市府團隊加倍努力,積極解決舊有問題,期許未來府會團結一心,以市民福祉為依歸,持續秉持為民服務的初衷,傾聽民意、專注市政,創造專屬新竹市民的「安居科技城」。
 
新聞資料提供:行政處
 


瀏覽人次:1523 人    更新日期:112-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