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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科

業務內容
為落實依法行政理念,除配合業務單位(機關)法規提案,將生效之本市法規即時上網,維護管理以維持正確性外,並受理人民國家賠償、訴願案件之申請,按相關規定詳盡審議、依限迅速核辦,召開會議作出妥適之裁決,俾民眾權益獲得保障。
工作項目
  • 本市自治法規制(訂)定、修正及廢止之會核與公(發)布。
  • 法規審查會議籌辦。
  • 本市自治法規彙整及法規查詢系統之管理。
  • 受理本府國家賠償申請案件。
  • 召開本府國家賠償審查會議。
  • 製發拒絕賠償理由書或通知權利人開始協議賠償。
  • 受理訴願申請案件。
  • 召開訴願審議委員會議。
  • 製發訴願決定。
 

瀏覽人次:21091 人  更新日期:112-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