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答

更新日期:
113-05-23
發布單位:
文書科
類  別:
文書業務
問題 
申請檔案應用是否須付費?收費標準如何?
解答 
申請閱覽、抄錄檔案應繳納費用,計費以每二小時為單位,費用為新臺幣二十元;不足二小時,以二小時計。申請人有複製檔案之需要,應依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訂定之檔案閱覽抄錄複製收費標準收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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