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議會昨(26)日開始第11次臨時會,今日進行專案報告,會中議員關心多項市政運作,市府各局處首長積極說明並持續精進相關作為。
【針對垃圾處理及收支情形】
環保局表示,近2年垃圾處理費收支短絀情形,是因竹市110年與111年期間因焚化廠屆齡停爐狀況多,整體處理量下降,整體收入亦隨之降低。
環保局指出,為優化焚化爐並提升垃圾處理量能,市府特別於112年10月至12月間辦理升級整備工程,全面停收外縣市及一般事業廢棄物,致代處理費收入減少。目前焚化廠第一期升級整備工程已完成,提升整體設備穩定度,垃圾處理量亦逐步提升,其垃圾處理費收支問題將會改善。
環保局強調,竹市持續精進稽查量能及宣導力道,針對商圈重點稽查,並強化沿線垃圾車破袋稽查,落實垃圾源頭減量及資源回收正確分類,期可逐步降低每人每日廢棄物產生量。
環保局補充,有關一般廢棄物之徵收方式與費率及隨袋徵收議題,會依處理狀況與竹市整體廢棄物收運情形,持續納入研議辦理。
【針對竹市停車空間使用情形】
交通處表示,市府尊重民意與議會建議,日前已研議修訂「新竹市公有收費停車場管理自治條例」的可行性,並已與跨黨派議員積極溝通,收費標準將參考六都、新竹縣等縣市,納入差別及累進費率,以提升停車熱區停車格週轉率,讓臨停車輛在停車率高的路段及時段更有機會停到停車位,同時也減少繞行及空污排放。
交通處指出,市府歡迎議員提案及給予建議,待完成修訂自治條例後,將依程序提送市議會審議。
【有關大新竹輕軌推動進程】
交通處表示,新竹市政府自107年起與竹縣討論竹市輕軌事宜,惟直至竹市輕軌可行性研究提送交通部審查前,都未與新竹縣政府產生共識。交通部於111年12月5日召開審查會議,委員均認為路線、財務等事項仍有疑義,尤其認為新竹市政府應與竹縣及中央合作,且輕軌路線上園區與高鐵要連接,故議員指涉的竹市輕軌可行性研究在111年就遭中央駁回,不予核定。
交通處指出,高虹安市長上任後,積極推動「新竹縣市整合溝通平台」、「園縣市高峰會」等合作橋樑,夯實溝通基礎,藉由縣市首長多次會面交流討論,終於拋開過去縣市難以達成共識的阻礙,於112年11月28日共同簽署大新竹輕軌計畫合作備忘錄(MOU)。
交通處強調,目前大新竹輕軌由竹市主政整合紅藍線可行性研究報告,未來市府將持續透過召開工作會議討論相關整合議題,共同攜手向中央爭取可行性研究核定,以加速推動桃竹苗大矽谷計畫國家重大公共運輸建設,並積極促成跨頭前溪替代道路及竹科X計畫二期,完善大新竹地區交通與都市發展。
【有關三民國小通學廊道工程執行情況】
工務處表示,三民國小通學廊道工程自111年起,因設計工法、通膨缺工等因素,前後歷經七次流標,於112年12月8日順利決標。由於設計工期為420日曆天,確實無法在113年全部完成。加上工程執行過程中,為配合校方的學程安排,市府僅能在暑假期間全面開放工區供廠商施作。
工務處指出,中央補助單位國土署於113年告知無法將補助計畫展延至114年,故市府預先編列預算。但在市府積極爭取下,為減輕地方政府的財政負擔,國土署於113年6月28日針對相關補助計畫進行經費調整,如年底工進達50%,實際請領額度將比原預估增加31,005,289元,從而減少原編列的市款支出。
工務處強調,除了自111年起多次流標、必須配合學校學程安排外,市府於施工期間發現隱蔽部分開挖後與原設計不符,再加上校方和地方人士提出的設計變更需求,均對進度產生重大影響。但市府仍積極克服重重挑戰,以確保工程能持續推進。
市府強調,對於通學安全絕不因中央補助計畫期程而妥協,所有工程的品質與進度均依照三級品管機制嚴格控管。未來將繼續密切監督該工程順利進行,力求盡早完工,以滿足學童和家長對安全通學環境的期盼。
【針對垃圾處理及收支情形】
環保局表示,近2年垃圾處理費收支短絀情形,是因竹市110年與111年期間因焚化廠屆齡停爐狀況多,整體處理量下降,整體收入亦隨之降低。
環保局指出,為優化焚化爐並提升垃圾處理量能,市府特別於112年10月至12月間辦理升級整備工程,全面停收外縣市及一般事業廢棄物,致代處理費收入減少。目前焚化廠第一期升級整備工程已完成,提升整體設備穩定度,垃圾處理量亦逐步提升,其垃圾處理費收支問題將會改善。
環保局強調,竹市持續精進稽查量能及宣導力道,針對商圈重點稽查,並強化沿線垃圾車破袋稽查,落實垃圾源頭減量及資源回收正確分類,期可逐步降低每人每日廢棄物產生量。
環保局補充,有關一般廢棄物之徵收方式與費率及隨袋徵收議題,會依處理狀況與竹市整體廢棄物收運情形,持續納入研議辦理。
【針對竹市停車空間使用情形】
交通處表示,市府尊重民意與議會建議,日前已研議修訂「新竹市公有收費停車場管理自治條例」的可行性,並已與跨黨派議員積極溝通,收費標準將參考六都、新竹縣等縣市,納入差別及累進費率,以提升停車熱區停車格週轉率,讓臨停車輛在停車率高的路段及時段更有機會停到停車位,同時也減少繞行及空污排放。
交通處指出,市府歡迎議員提案及給予建議,待完成修訂自治條例後,將依程序提送市議會審議。
【有關大新竹輕軌推動進程】
交通處表示,新竹市政府自107年起與竹縣討論竹市輕軌事宜,惟直至竹市輕軌可行性研究提送交通部審查前,都未與新竹縣政府產生共識。交通部於111年12月5日召開審查會議,委員均認為路線、財務等事項仍有疑義,尤其認為新竹市政府應與竹縣及中央合作,且輕軌路線上園區與高鐵要連接,故議員指涉的竹市輕軌可行性研究在111年就遭中央駁回,不予核定。
交通處指出,高虹安市長上任後,積極推動「新竹縣市整合溝通平台」、「園縣市高峰會」等合作橋樑,夯實溝通基礎,藉由縣市首長多次會面交流討論,終於拋開過去縣市難以達成共識的阻礙,於112年11月28日共同簽署大新竹輕軌計畫合作備忘錄(MOU)。
交通處強調,目前大新竹輕軌由竹市主政整合紅藍線可行性研究報告,未來市府將持續透過召開工作會議討論相關整合議題,共同攜手向中央爭取可行性研究核定,以加速推動桃竹苗大矽谷計畫國家重大公共運輸建設,並積極促成跨頭前溪替代道路及竹科X計畫二期,完善大新竹地區交通與都市發展。
【有關三民國小通學廊道工程執行情況】
工務處表示,三民國小通學廊道工程自111年起,因設計工法、通膨缺工等因素,前後歷經七次流標,於112年12月8日順利決標。由於設計工期為420日曆天,確實無法在113年全部完成。加上工程執行過程中,為配合校方的學程安排,市府僅能在暑假期間全面開放工區供廠商施作。
工務處指出,中央補助單位國土署於113年告知無法將補助計畫展延至114年,故市府預先編列預算。但在市府積極爭取下,為減輕地方政府的財政負擔,國土署於113年6月28日針對相關補助計畫進行經費調整,如年底工進達50%,實際請領額度將比原預估增加31,005,289元,從而減少原編列的市款支出。
工務處強調,除了自111年起多次流標、必須配合學校學程安排外,市府於施工期間發現隱蔽部分開挖後與原設計不符,再加上校方和地方人士提出的設計變更需求,均對進度產生重大影響。但市府仍積極克服重重挑戰,以確保工程能持續推進。
市府強調,對於通學安全絕不因中央補助計畫期程而妥協,所有工程的品質與進度均依照三級品管機制嚴格控管。未來將繼續密切監督該工程順利進行,力求盡早完工,以滿足學童和家長對安全通學環境的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