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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

更新日期:
115-04-29
發布單位:
庶務科
類  別:
庶務業務
問題 
請問民眾如何租借綜合大禮堂?收費標準如何?
解答 
1.民眾需租借本府綜合大禮堂,應於使用一週前向本府行政處庶務科申請,經同意並繳清所需費用後依規定使用。

2.本府綜合大禮堂最大容納人數340人。申請使用場地其使用時間分為八時至十二時、十三時至十七時、十八時至廿二時三種場次,晚間不得超過廿二時,除晚場外如有特殊情形經本府同意得延長之。

3.本府綜合大禮堂場地使用費如下:一場次(四小時)為$3600元,連續使用二場次為$6000元, 連續使用三場次為$7200元。冷氣空調費每場次為$1800。

4.本府綜合大禮堂使用係依據「新竹市政府綜合大禮堂使用管理自治條例」相關規定辦理。
瀏覽人次:862 人    更新日期:115-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