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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國中小原住民學生學用費
發布單位: 
教育處
發布日期: 
107-12-19
類  別: 
null
依  據: 
新竹市國中小原住民學生學用費核發原則辦理(105.02.25修訂)
詳細內容: 


新竹市國中小原住民學生學用費

依據:新竹市國中小原住民學生學用費核發原則辦理(105.02.25修訂)

補助資格:設籍新竹市並就讀於本市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原住民籍學生。「原住民 籍」係指戶口名簿上有原住民身分及族別之註記者。

補助金額及方式:每學期每人補助1,500元整,其中新台幣1,000元整係助學金,另500元整係學用品補助。

107年辦理情形:

106學年第二學期國中小原住民學生共635位領取,學用品費與助學金金額共計95萬2,500元整。

107學年第一學期國中小原住民學生共666位領取,學用品費與助學金金額共計99萬9,000元整。

質的成效:本市發給原住民學生學用費提升學生學習品質有助學習動機,鼓勵孩子喜愛學習生活。

 

 



聯絡人 : 
劉方楹
聯絡電話: 
521-6121*278
電子信箱: 
04931@ems.hccg.gov.tw
瀏覽人次:860 人    更新日期:107-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