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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願查詢

機關別 : 
新竹市稅務局
年  度: 
110年
案  號: 
110 年訴字第 11號
訴願人: 
鄭蔡OO
決定結果: 
訴願駁回
案情摘要內容: 
緣訴願人所有坐落於本市明湖段499、647、677、679、680及499-1地號6筆土地(以下簡稱系爭土地),屬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為山坡地保育區,使用地類別為國土保安用地,原為農牧、林業及交通用地,係經內政部79年6月8日台(79)內營字第794626號函同意開發「新竹華城開發計畫」範圍內之土地,並經本府83 年6 月15日府地用字第26326號函核准變更編定為國土保安用地,系爭土地整體上屬開發計畫之一部分,核與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0款所稱保育使用之農業用地有別,無土地稅法第22條課徵田賦規定之適用,此經財政部99 年1月7日台財稅字第09804765270號函釋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98年12月16日農企字第0980167116號函釋在案,原處分機關按一般用地稅率,核定系爭土地併同訴願人其餘土地109年地價稅,訴願人遂提復查申請,原處分機關以110年2月8日新市稅法字第1090028243號復查決定書仍維持原核定,訴願人不服,遂提起本訴願。
相關附件:
 110年訴字第11號訴願決定書
瀏覽人次:366 人    更新日期:110-04-26